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区科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陈仓区探索制定陈仓区镇街、区级部门(单位)“一把手”离任交接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干部调整交接工作有序开展。
聚焦管理范畴,明确交接对象。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离任交接对象,将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离任交接范畴。要求相关领导干部在提拔、交流、免职、辞职、降职、退休等原因离任之前,认真梳理准备书面交接材料,及时办理离任交接,进一步强化离任、接任人员任期责任意识,有效靠实领导责任。
聚焦全面完整,明确交接内容。按照交接事项与工作职责对等原则,,将党建人事工作、财务工作、业务工作、问题整改情况、个人保管和使用借用公物公款、遗留问题等列为交接事项,研究制定交接清单,以《工作规划、部署进展情况交接表》《重大经济事项情况交接表》等9张交接表,实现清单化呈现、无缝式交接,确保离任领导干部“交”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
聚焦规范有序,明确交接程序。严格规范离任交接程序,严格按照“组织通知、严格审查、严明交接、组织备案”的流程进行。交接工作采取书面方式,领导干部离任时,由区委组织部下发《离任交接通知》《离任交接书》,明确交接时限,一般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领导干部收到《离任交接通知》后,对照交接事项,全面准确梳理,逐项如实填写《离任交接书》,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和资料备案,做到离任交接程序规范、及时有序。试行以来,先后对22名干部开展离任交接。
供稿:陈仓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