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彬州市委组织部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建”“管”“用”,坚持“凡提必审”,筑牢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第一防线”。
严把“凡提必审”原则。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建立干部考察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干部选任机构等共同把关审核的链条式联审机制,在“动议环节”和“考察环节”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双重审核,对新提拔、交流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凡提必审”,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考察环节,由考察组成员再次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认定,形成《考核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确认登记表》,存入干部人事档案,使任前审核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有据可查。
严把审核鉴别原则。在干部动议环节,坚持档案审核“三必看三必审”。“三必看”,即查看档案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看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干部信息是否准确。“三必审”,即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符合拟任职位或录用资格条件;有无处分影响期和上年度考核结果等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档案材料是否存在影响任职或录用的情况,是否具备提拔和交流等情况进行认真研判和分析,正确判定干部档案的准确性。在干部考察环节,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
严把结果运用原则。在干部档案审核过程中对干部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做好记录。根据干部档案审核结果,对于拟选拔任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进入考察程序;干部档案记载中有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要求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或作出说明,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审核认定,经核实后不影响提拔使用的,进入考察程序;档案材料中有严重涂改、造假,缺少重要原始材料,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按照程序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选拔任用程序,有效防止“带病提拔”,确保干部选拔程序精准有效。
(供稿:彬州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