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府谷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紧盯新提拔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关键时间节点,从任前教育、期内监管、期满考核等方面着手,切实提升新提拔干部适岗能力和选人用人质量。
抓实任前教育。坚持把新提拔科级干部任前谈话制度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集体谈话、个别谈话、提醒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新提拔干部进行谈话,既谈纪律规矩,也谈希望要求,促使干部严守“底线”、不越“红线”。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开展任前廉政和法律法规考试,增强履新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规范权力运行,教育引导履新干部廉洁自律、严以用权。
抓实期内监管。坚持通过日常了解、考核考查、侧面了解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掌握新提任干部任职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分析判断新提任干部的人岗相适度,对存在纪律处分的试用期干部,及时分析研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予以提醒谈话,使新任职干部跟踪培养更加精准化。
抓实期满考核。明确考核任务,加强业务培训,深入试用期满干部所在单位进行考核,通过个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试用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为考核对象精准“画像”。对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干部按期转正,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对存在影响正式任职情形或不胜任现职的,延长试用期或免去试任职务,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供稿:府谷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