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旬邑县通过深入学习文件精神、严格确定倒查范围、规范执行工作流程,认真开展2023年度“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倒查工作。
认真学习精神,准确把握要求。精心组织组工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重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再学习、再领会。及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对乡科级干部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撤职以上处分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底。经摸排,共有4名科级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撤职以上处分,为开展干部“带病提拔”自查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扎实开展自查,逐一甄别确认。认真查阅干部任免审批表、处分决定书,对任现职时间,首次违纪违法时间,处分类型,按照时间节点逐人进行甄别。自查过程中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条件、任职资格等规定,全面落实“凡提四必”工作要求,全方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确保程序不变通、制度不走样。重点看是否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规定,看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看是否落实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应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经自查,旬邑县不存在“带病提拔”干部问题。
健全完善机制,从严监管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要求,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围绕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征求规则,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和从严管理干部的监督机制,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做到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从严选拔任用干部。
供稿:旬邑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