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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构建星级管理制度 激励党员奋勇争先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10-31 11:25 作者:张东伟

近年来,大荔县对全县党员实行党员星级管理,科学设置指标,按照日常管理评星、民主评议评星、激励加分与警示扣分评星标准,严格考评程序,将评星定级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推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分类设置标准。设置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五项,其中,将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活动日,每月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支部评议合格三项内容列为共性指标。将积极参加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践诺,党员联系贫困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作为村(社区)党员考核的个性指标;将积极参加党员责任区、公开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四个美丽”建设作为职工党员考核的个性指标;将积极参加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公开承诺践诺等活动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经营作为“两新”组织党员考核的个性指标;将自觉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作为流动党员考核的个性指标。

严格考评程序。一月一评星,党支部每月底召开一次支委会,协同党员星级管理考核小组,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对照五项考核指标,按照“做到得星、做不到不得星”的原则,采取党员自评、考核小组初评、党支部考评、结果公示的“三评一示”程序,对党员进行考核评定。半年一小结。采取累积的办法,对党员个人半年来的评星情况进行小结,半年累计20颗星以上的为合格,20颗星及以下的要限期整改,同时对低于15颗星的进行黄色预警,低于10颗星的进行红色预警。一年一考核。年底,党支部根据党员全年评星累计情况,对党员进行年终考核。按评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缓期登记和不予登记。半年小结和年终登记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注重结果运用。将评星定级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根据党员半年的小结结果,对要进行限期整改、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党员,党支部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一对一”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年底,根据党员全年评星定级结果,由支委会对缓期登记和不予登记党员作出初步认定,形成初步决议和调查核实材料,并报所属党委预审。对作出缓期登记处置的,由所属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不予登记处置的,由所属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供稿:大荔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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