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阳县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制定印发了《泾阳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强化教育培养、监督管理、期满考核,持续提升新任职干部岗位胜任能力,助力试用期领导干部从“试用”到“实用”。
教育培养提能力。为全面夯实新任职干部理论之基,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依托科级领导干部主体班,“泾”锐大讲堂、泾阳大讲堂等多种学习培训方式,提升每一名试用期干部理论水平。严格落实任前谈话制度,前移监督管理关口,采取县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集体谈加个别谈的形式,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并结合干部实际情况,给予针对性提升指导建议,指明前进方向,引导干部知重负重,起步“不跑偏”。明确所在单位“一把手”为培养帮带责任人,着重在思想上引导、业务上指导,生活上帮助,引导新任职干部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本职工作。
跟踪管理促提升。坚持严管厚爱,从严从实强化落实新任职干部跟踪问效管理制度,试用期领导干部到岗三个月内提出工作目标及措施,随后每一季度向县委组织部报告个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试用期领导干部工作满半年后,由所在单位组织对试用期干部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深入了解干部的履职情况和不足之处,将评议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负责对试用期干部开展不足提醒谈话,帮助其完善提高。
期满考核见实效。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为试用期满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根据考核结果及日常了解情况,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对经考核发现群众满意度不高、不能胜任新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务职级层次安排适当工作,试用期间享受的政治和工资待遇随之取消。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思想禁锢,进一步激励履新领导干部树牢主动担当作为的责任感。
(供稿:泾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