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阳县坚持把干部任职试用期作为延伸考察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规范管理干部的重要阶段,严格落实《泾阳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突出“全程跟踪问效、全面履职评价、严格正式任职”三个重要环节,扎实做好干部试用期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政治考察,全程跟踪问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试用期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优化正向考察指标,通过试用期民主评议,更加全面、准确了解试用期干部政治素质表现。严格试用期干部日常跟踪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泾阳县干部不足提醒促成长制度(试行)》等体制机制作用,对干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监督、动态管理。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约谈相结合方式,对试用期干部全覆盖谈话,切实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细化考核内容,全面履职评价。试用期领导干部到岗三个月内提出工作目标及措施,随后每一季度向县委组织部报告个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试用期领导干部工作满半年后,由所在单位组织对试用期干部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深入了解干部的履职情况和不足之处,将评议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负责对试用期干部开展不足提醒谈话,帮助其完善提高。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力求客观公正地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
严格正式任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综合分析考核结果及日常了解情况,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对经考核发现群众满意度不高、不能胜任新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务职级层次安排适当工作,试用期间享受的政治和工资待遇随之取消。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思想禁锢,进一步激励履新领导干部树牢主动担当作为的责任感。
(供稿:泾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