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岐山县坚持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审促建、以审促改、以审促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审促建,推动制度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前置档案审核环节,落实落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把关制度。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接收转递、检查核对等制度,规范档案的查、借、转等管理流程,坚决做到无查阅审批表不查、非两名干部不查、涉及本人档案不查、牵扯亲属不查、审批表未经主要领导签字不查“五不查”,未经领导批准不借、手续不全不借、非特殊情况不借、亲属档案不借“四不借”,个人携带不转、无调档函不转、收档单位不明不转“三不转”,确保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以审促改,严把标准关口。紧扣问题导向,对照出生时间、工作经历等28条专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初审、复审、终审”联动,针对发现材料缺失问题,及时用好发单位催收、一对一联系等措施,今年以来,收集检查补件230余件。对发现档案信息涂改问题,通过采取实地调查、查阅原始户籍、本人情况说明等方式,充分调查取证,逐一对账销号,还原干部档案真实面目,今年以来,完成档案专审85册。
以审促用,做好成效转化。坚持“审用一致”,将组织审核认定结果充分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全过程。同时将专审结果嵌入“三必审”制度,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全面准确、鲜活及时的档案信息服务。在干部动议环节和考察环节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双审”制,对出现干部人事档案涂改、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等问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要求,问题没核准前一律暂缓任用,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供稿:岐山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