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阳县聚焦提升政策落地率、制度执行力、群众综合认可度,通过划转驻村干部党组织关系、日常管理权限、考核评价权限至所驻镇村,让镇村党组织管理有实权、有底气,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
划转党组织关系,变“被动融入”为“主动带头”。选派时,集中将驻村干部党组织关系转接至所驻村,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促进其主动支持和指导村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帮助所驻村建强村党组织、壮大集体经济、优化基层治理,有效解决开展驻村帮扶效果不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划转日常管理权限,变“多方共管”为“一方主管”。由镇级直接管理驻村干部,避免出现派出单位、镇(街道)、业务部门等多头管理造成驻村干部管理衔接不畅、存在“空档”等问题。镇(街道)党(工)委组织辖区第一书记每周参加镇(街道)工作例会,每周一召开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工作碰头会,谈计划、说问题、议措施、做安排。
划转考核评价权限,变“建议权”为“决定权”。建立驻村实绩纪实制度,驻村干部严格落实每季度遍访一次脱贫户及三类户、每半年遍访一次农户要求,镇(街道)党(工)委围绕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在岗履职、帮扶实绩、作风表现等情况,按照“一人一册”形式,建立驻村干部档案,评定工作实绩,并作为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和标兵评选的直接依据。
(供稿:合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