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阳县全面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强化干部人事档案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档案审核“严、细、准”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知人善任、选贤举能作用,强化结果运用,严防“带病提拔”“患病上岗”,减少干部任用失察失误,巧变“任后接受”为“任前了解”、“任后处理”为“任前预防”,为选好用好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一是认识到位,筑牢责任防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细化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规定,夯实分管领导、考察组成员和档案专职人员等相关责任人责任,层层明确审核任务、审核细则,让问题档案无处遁形。同时,坚持谁审核、谁签字,坚决杜绝“漏审”“错审”问题发生,对因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不实、不细、不准而造成选人用人不当等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措施到位,严把审核质量。按照“认真审核、全面覆盖、严格把关”的要求,坚持初审、复审两步走,提高档案审核的准确性,确保“凡提必审”落实到位。一审资格条件是否满足。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重点查看干部是否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发现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二审档案材料是否齐全。主要查阅干部学历职称、职务变动、政审考察、工资待遇、奖惩、培训等材料能否全面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学习和工作经历;三审材料内容是否真实。认真查阅干部参加工作、学历职称、政治面貌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同时,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结论,认真审核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结论性材料、过程性关键材料,让干部档案成为全面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是执行到位,强化结果运用。对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经审核认定无误且其他情况均合理合法的,进入正常任用程序。干部档案中原始材料多处涂改、重要材料缺失未提供、工作入口存疑,学历学籍、干部身份等重要信息经查核仍无法作出认定的,暂缓或取消干部任用,坚决防止因“档案问题”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做到干部任前“底细”清、“背景”明,真正把“根正苗红”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作用发挥出来。
(供稿:合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