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功县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奋勇争先、实干为民为主题,积极大胆探索、创新、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导向激励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新考核形式,确保考核体系科学合理。按照市考指标要求,结合“三强四美”现代化新武功建设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根据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不同特点,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科学分类设置考核指标,推行“共性指标+职能目标+特色指标+重点指标+附加指标”的指标设置模式,对市考指标实行“双重”管理,要求各级各部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考核的层次性、操作性和针对性。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分为经济类考核项目、社会管理及控制类考核项目、党的建设及深化改革类考核项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考核过程中严格按照考核预告、说明来由、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考核打分等六个程序进行。把被考核单位按镇(街道)、县级部门、党群部门和临设机构、双管部门分为四大类别共87个单位,对各单位的考核评价放在一个起跑线上进行,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细化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全覆盖。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考核办)根据相关考核牵头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得分情况实行“硬打硬算”计分。县委组织部(考核办)依据全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工作绩效加减分情况,计算汇总年度考核结果。县委组织部负责汇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县纪委监委汇总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县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工作由考核组总负责、考核组组长、考核组成员打分并进行汇总,经考核组组长、考核组总负责签字后报送县委组织部(考核办);其它重点工作由各业务牵头部门考核打分并汇总,并结合平时督查情况提出奖罚意见,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送县委组织部(考核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是根据年终考核指标得分占80%,社会评价结果占20%,综合重点工作加减分以及获奖加分和市考指标加减分形成的。县考核办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评定条件、比例,结合征求“一票否决”主管部门的意见,提出等次评定意见,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严格等次评定,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在结果认定上,突出公正性。除“一票否决”指标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提交常委会审定外,其它考核结果均根据各自实际分类计算。县考核办综合考核组、职能部门、社会评价及加减分情况,形成初评结果,并充分征求分管领导意见,最大限度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对于为全县争得省委、省政府以上(含国家部委)表彰奖励或在全市考核中,承担市考指标的县级部门为我县争取加分,所获加分占市上加分总和的30%以上或市考得分指标年终排名全市前三名、且承担的其他市考指标(含扣分指标)全市排名不在后三名的责任单位,我们将给予适当的奖励。无“一票否决”的,直接评为优秀等次。如果目标任务考核和社会评价得分中有一项排名末位,则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如果两项排名末位,则不得被评为良好等次。
坚持奖惩兑现,确保考核激励导向。设立考核专项奖励基金,重奖重罚,激发全县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对重点工作前三名和重大事项成绩突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对滞后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在年终考核中扣分。对市考指标排列全市前三名的责任单位,在年终考核总分中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对后三名的在年终考核总分中分别扣0.5分、0.3分、0.2分。同时坚持将考核结果与“三项机制”相结合,强化考核的导向性。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镇(街道)和县级部门,评优树模优先考虑,党政干部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对单项工作考核滞后的单位领导启动问责程序,并进行组织处理;领导班子被评为一般等次的,由县委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领导班子被评为较差等次的,经组织考察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对主要领导采取免职、调离等措施进行组织调整,班子其他成员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供稿:武功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