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旬邑县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主要内容来抓,注重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三方面下功夫,让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更规范。
完善制度规定,提升报备自觉。旬邑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中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下发《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备案要求的函》,通过干部任前谈话会、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备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双报告备案、举报监督、联合监督、处分通报、报告评估等要求,以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
坚持一事一报,严格规范执行。报备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原则,科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前一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填写《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前报告登记表》如实报告操办事项、时间、地点、规模、费用和参加人员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将表格上报纪检监察及组织部门备案,并作出“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之承诺。事后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后报告登记表》,对请客人数、收受礼金、是否违规操办等进行说明。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平台作用,着力畅通“12380”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每月10日前,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监委就报备人数和报备内容双核对,对报备不及时、报备内容过于简单的,及时提醒干部本人并限期整改。每半年组织一次按一定比例回访抽查,对发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以引导干部婚丧喜庆报备规范落实,推动风清气正社会风尚形成。
供稿:旬邑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