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工作在城市多年,仍难真正融入其中,“人户分离”者如何同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着力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急难愁盼问题,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这释放出国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鲜明信号,有利于破除城乡流动壁垒,更好支撑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内容,是人民在城市生存发展的基本底线。长期以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与户籍挂钩。未落户常住人口群体在城市工作,但无法享受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一道道无形的藩篱,让新市民群体归宿感不强,难以融入城市生活。
从相关数据不难看出问题所在。2012年至2024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53.1%提高至67%,但城镇户籍人口比重只有50%左右。2.5亿进城务工人员虽然工作生活在城市,但并不能完全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其本质在于增进民生福祉。未落户常住人口群体为城市发展作出相应贡献,却难以平等享受城市服务,这不仅有违社会公平,也不利于释放内需潜力、促进消费升级。
流动人口并非城市的负担,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富。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的因素,人口吸引力折射出城市发展的竞争力,也是一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风向标。相关测算显示,我国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可新增2000多亿元消费需求。城市人口持续增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带动生产和投资,打通供需衔接的堵点断点,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
当前,越来越多城市已取消落户限制。但要看到,降低和取消落户门槛,不能止于一纸户籍,更要有与之配套的基本公共服务。具体看,还需在随迁子女入学、异地医保结算效率等环节下功夫,切实增强落户人口获得感。
人到哪里,服务就要跟到哪里。公共服务“随人走”,意味着财政资金和要素资源的重新匹配,也将影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设施的规划建设。我国不同城市财政能力、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完善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体系。
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短期内还存在一些现实困难。比如,不同地区之间的政策差异、资源分布不平衡、跨部门协同不足,等等。对此,要正视客观存在的困难挑战,充分评估现实瓶颈与推进路径。此外,还应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不仅针对传统的农民工等群体,还要兼顾到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
百姓的关注点在哪里,改革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深层次看,破解相关难题,需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可携带”,把人口净流入情况、实际服务人口规模纳入财政考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莫让一纸户籍困住更多新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