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将之作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段时间以来,评审请托等人情评审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科技评价中“人情味儿”浓了,“科学味儿”就淡了、“创新纯度”就低了。祛除和治理人情评审,对于深入推进科技评价改革、营造优良学术风气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科技三评”)是科技评价的主要内容和科技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组成,是配置科研资源、认定机构资质、授予学术荣誉的重要方式,与科技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是科技界的重要“指挥棒”和“风向标”。科技评价的核心要义是突出创新,但人情评审会对科技评价活动产生干扰,偏离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的导向,打破本应平静无扰的科研环境,败坏本应是一方净土的学术风气。科技评价是一项“求真”“求是”的活动,其本质是通过评审的形式来对科学研究的科学价值进行评价,并以之为基础进行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便“将好钢用到刀刃上”,进而提升科技创新效能。只有符合实际的、科学的评价才能体现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才能实现有效的科技治理。人情评审等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势必会扭曲科技评价的结果,削弱和异化科技评价的功能,也会给科技界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一是直接败坏学术风气。人情评审一旦形成风气,将会使请托现象在学术界流行,乃至滋生送钱送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被评者为了争得优势和“不吃亏”被迫请托,而不愿意和不善于跑关系的老实人却变为异类,潜规则战胜明规则,浮躁的不良风气和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现象也会滋长,从根本上侵蚀科技界的风气。二是助长“圈子文化”。科技评价是学术界的经常性工作,“哪个专家没人评,哪个专家不评人”,被评者本身一般也都是一定层次的专家,时过境迁、角色易位后,就可能作为评委去评审他人。如果任由人情评审蔓延,就会将评审权力异化为个人的人情资源、将创新能力的比拼扭曲为经营关系能力的比拼,产生和助长“圈子文化”。三是制约科技创新。人情评审使科技评价背离科学价值,违背科技评价的初衷。评价不公和失实将导致科技资源错配,进而导致科技资源的浪费和创新效率的低下。在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中,这无异于“自毁长城”。
针对人情评审等问题,近年来,多个部门出台了治理说情打招呼和评审请托的制度办法,对说情打招呼和请托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收到了良好效果。人情评审是影响科技评价的顽瘴痼疾,要将治理人情评审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久久为功、系统施治;同时,也要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整治,推动科技评价改革走向深入。
一是合理设定评价主体。评价主体固化,容易给人情评审留下“打招呼”的空间。尤其是一段时间以来,很多科技评价活动偏好邀请“帽子人才”作为评委。“帽子人才”成为各种科技评价活动的“潜在评委”,也加剧了科教界的“帽子问题”。近年来,科技界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很多科技评价活动通过引入多元主体评价机制,对评价权进行分割配置,从制度上减少了人情评审的风险。例如,随机选举评审专家,采取多轮次评审、每轮次评审专家不同,等等。要根据评价活动的特点和要求,合理设置评价程序,分散设置评价主体,延伸评价环节,减少单一主体一次性评价的偏差风险;在评价主体的选择上增加不确定性,不唯“帽子”选取评审专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更大视野地选取评审专家,并通过随机抽取等方式选取评审专家。
二是优化改进评价治理。人情评审的禁绝有赖于科技评价治理能力的提升,要通过多种措施加强科技评价制度体系建设。严肃惩治人情评审,像对待腐败行为一样,对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加强评审工作过程监督,建立评审纪实制度,对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进行纪实。评审结束后,对专家评审工作开展复盘研判,将投“人情票”、评审不公正等行为纳入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强化对科技评价重要意义和严肃性的教育,将评审前教育作为科技评价活动的重要环节,将公正评选的价值理念作为科技人员教育的重要内容。科技评价活动违规行为不单单是人情小节,而且是必须加以惩戒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加强评价活动保密,严格保守评价活动各环节工作秘密,杜绝评审专家信息泄露,为评审专家营造安全放松、独立评审的良好环境。
三是发挥客观评价作用。目前,国际上有的学科领域已存在以论文等学术成果为主要评价内容的学术水平指数,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学者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作为进行科技评价的客观指标。我们可以借鉴这一思路,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手段,建立各学科领域的人才学术水平指数、学术机构科研水平指数和科研项目数据库,等等。对于适宜公开的学科领域尽量公开,不适宜公开的实行分级管理;还可以根据不同学科特点设置差异化的评价指标体系,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发挥客观评价作用,促进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合理的客观评价既可以在科技评价时作为参考、减少人为评价的偏差,也可以促进形成国家统一的人才数据库、学术机构数据库和项目信息库,纳入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作为科技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提升科技治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