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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乡村治理“小调解”调出“大和谐”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3-18 16:11

近年来,甘泉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县情实际,围绕“化纠纷、解难题、创平安”这条主线,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机制,充分发挥乡贤能人的影响力,创新推行“樊九平式”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成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成功典范、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的“金钥匙”、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的有效抓手。

优化队伍建设,让调解“强”起来

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中,突出“五好”原则,即热心服务好、政策宣传好、品德作风好、调解能力好、个人威望好。一是注重挖掘农村“土专家”。按照“本人自愿、群众推选、支部把关”的选用程序,将一批德高望重、群众公认、敢说真话、办事公道、热心调解的农村老党员、老队干、老典型、老干部、老法官及乡贤能人选用到调解岗位上来,全县共选聘调解员763名,建立起了调解队伍。二是选派专业“说法团”。全县建立了由30名优秀调解员组成的调解专家库和由37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驻村“说法团”,根据“樊九平式”调解工作的需要,及时提供调解力量和法律政策支持,实现了人民调解与“专家团”“说法团”的优势互补。三是加强培训提技能。在注重调解员之间的“传帮带”的同时,采取知识培训、法律讲座、案例分析、现场参观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每年对调解员实行分层分类培训,重点对调解方法技巧、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和调解水平,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优化阵地建设,让调解“活”起来

在调解阵地建设上按照方便就近、规范提升、分层推进、温馨舒适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置调解组织,真正将调解室设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设在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组。一是坚持标准,整合资源,突出阵地温馨化。在条件好的村,按照“四室一中心”(调解室、心理疏导室、政策咨询室、法律服务室、综治中心)的要求进行设置,功能与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群众事项有机融合。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碗香茶相敬、一颗诚心相待,使群众有归属感,信任感。二是方便就近,因地制宜,突出阵地的实用性。在一些偏远村、拐沟村,将调解室与村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合并使用,有的把调解室设在村民小组长家、老党员家、退伍军人家,也有的设在产业合作社、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三是灵活多样,结合实际,突出流动性。对地界纠纷、林权纠纷、宅基地纠纷、家庭纠纷等,调解员主动介入,第一时间深入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了解情况,查找症结,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使矛盾纠纷调解始终活跃在老百姓身边。

优化机制保障,让调解“实”起来

一是实行“以案定补”奖励激励机制。甘泉县制定了“以案定补”机制,给予调解员在误工、交通费用等方面适当的补助。口头调解,形成调解协议书,每案以案定补50元;调解一般性纠纷,形成案卷的,每案以案定补100元;调解较复杂纠纷,形成案卷,每案以案定补200元;调解复杂(重大疑难)纠纷,形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的,每案以案定补500元。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了促进调解工作的规范运行,调解室建立健全了调解员职责、调解工作纪律、纠纷隐患排查制度、调解工作流程、当事人注意事项、考核奖励办法等制度,实行日接待、周排查,月分析制度,主动接受群众代表、县乡人大代表的监督,促进调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三是落实组织领导保障机制。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创建“樊九平式”调解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调研指导,县财政在以案定补经费的落实上予以大力支持,各乡镇(街道办)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阵地建设、调解员的选配、办公设备的配置上予以全力保障,村“两委”班子全力配合,达到村级事务管理与矛盾纠纷化解同促进、双驱动,有力推动了全县“樊九平式”调解组织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供稿:甘泉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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