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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四措并举”提升村干部日常考核精细化管理水平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2-11-15 14:59 作者:祝晶晶 闫振琪

今年以来,永寿县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镇村干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四措并举”将考核作为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的有力抓手,努力营造“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的浓厚干事氛围。

严格考勤管理。坚持和完善村干部坐班值班、请销假、去向告知、入户走访等制度,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工作日主要时间和精力应在村工作、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除按规定时间上班外,村党群服务中心每天至少有1名村干部值班服务,确保群众有事随时找得到人。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应急抢险等紧急任务期间必须全员在村在岗,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村干部离岗外出前后要及时向村党组织请销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须向镇(街道)党(工)委请销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半年至少对所有农户遍访1次,其他村干部也要定期走访所负责网格内群众,特别要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及时了解掌握、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推动认真履职尽责。指导镇(街道)制定科学合理、权责清晰的村干部职责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村党组织书记向镇(街道)党(工)委、其他村干部向村党组织每半年至少报告1次工作情况。指导镇(街道)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21﹞21号),建立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重点纳入政治上的“两面人”、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问题、纵容支持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等负面行为,一并纳入在推动发展、促进治理、服务群众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对发现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严肃处理或调整退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操办婚丧喜庆、因私出国(境)等应事前向镇(街道)报备。村党组织应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通过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让村党员干部自我约束、相互提醒。

强化述职评议和工作考核。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向镇(街道)党(工)委、村党员大会述职述廉,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报情况,接受镇(街道)党(工)委考评和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主任每年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工作考核每半年进行1次,年终考核结合述职评议进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指导镇(街道)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兑现补贴、评先评优、选拔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推荐报考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事业编人员的重要参考,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结果须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完善调整退出机制。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县委组织部和镇(街道)党(工)委结合平时了解掌握、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以及巡察、审计等情况,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不合格不胜任、群众意见大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调整,对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罢免。在贯彻落实村“两委”“五年规划”承诺公示考核制度的基础上,推行村干部参选、履职、辞职“三项承诺”,村干部出现承诺的辞职情形,应按照有关程序辞去职务。届中空缺补配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凡提六必”操作办法》,实行人选资格县级部门联审制度,县级联审部门平时对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县委组织部和镇(街道)党(工)委,对失去任职资格的应按程序及时予以清理。

(供稿:中共永寿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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