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阳县持续深化“党旗引领脱贫路”主题实践活动,出台九项措施强化推进机制,着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把党建活力转化为攻坚动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组织保证。
不折不扣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落实镇(办)党政正职稳定政治要求,保持政策支持不减、攻坚力度不降。现有驻村包扶单位和驻村人员在2020年底前不得撤离、调整轮换,驻村干部人数只增不减。驻村工作队每月向派出单位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派出单位每月专题研究1次驻村帮扶工作。
实施“整镇推进、整县提升”工程。制定基层党建“整镇推进、整县提升”实施方案,培育30%左右的整镇推进示范镇、30%左右的村级标准化建设示范点。深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五步工作法”整顿,按村总数10%左右确定对象。扎实开展移民安置小区、务工集中地党建,实现移民安置小区、社区工厂、农民工集聚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
加强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山阳县村级干部日常管理办法》,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建立不称职村党组织书记退出机制,实行动态优化调整。实施“雏雁”计划,把优秀青年党员培养成村级后备力量。探索利用镇办空余事业编制,实行“县引镇管村用”,充实村级干部力量。
培育壮大“双带型”党员队伍。开展“三重三亮”“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在创业、创新、创优上做表率。加强党员档案、党员统计、党费收缴等基础性工作,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到2020年底“双带”型党员占总数的20%以上,将脱贫攻坚一线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深化“扶贫脱贫互讲互评”活动,探索建立党员创业带富基金,动员党员带头脱贫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落实激励村(社区)干部发展集体经济“五条措施”。大力推行市、县关于村干部补贴与集体经济收益挂钩机制,确保全县239个村(社区)集体资产收益性收入持续保持在5万元以上、自主经营性收入实现“空壳村”清零。健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国家投入资金管理等制度,加强财务审计力度,强化集体“三资”管理。
凝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人才力量。依托宁商扶贫协作和省市县专家人才资源,继续培育“十百千”产业扶贫脱贫带头人。深化“人才服务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组织县人才服务团开展送医疗、送教育、送技术、送文化等各类基层服务活动1200次以上。强化脱贫攻坚人才支撑,做好“宁商扶贫”“三大帮扶体系”“百企联百村带万户”工作对接,确保各项支持项目全面落地。
聚焦脱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使用、锻造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树立聚焦脱贫攻坚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用好“三项机制”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脱贫攻坚普查后,选拔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镇班子。加强镇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从村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中选拔镇办领导干部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清理借调人员有关规定,不断充实、稳定脱贫攻坚一线干部队伍。
推进基层党组织减负增效。认真落实中办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督导方式,注重考查实绩实效,推行活动场所“制度下墙落地”。强化基层干部关心关爱措施,改善驻村办公与生活环境。完善落实《山阳县脱贫攻坚容错纠错清单(试行)》,减少责任状和“一票否决”项目,切实为一线干部松绑。
实行巩固脱贫成果督导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提高脱贫攻坚考核指标权重。制定《山阳县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督导考核办法》,强化联合督导、随机暗访、行业测评、派驻督战等措施。加大脱贫攻坚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末位且问题突出的镇(办)和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和分管领导进行调整。
(中共山阳县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