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党建 / 农村党建 / 正文

“严把四关”强管理 “四个凡必”优队伍

——山阳县推行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审批备案管理制度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19-07-17 16:04 作者:山阳县委组织部 张鑫

近日,山阳县积极探索推行县委主导、县镇联动、全程把关的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干部管理机制,优化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向纵深发展。

严把入门关,坚持“凡进必审”,实行换届资格审批。坚持“五选八不选”标准要求,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由镇(街道)党(工)委确定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必须专题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候选人基本情况,经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批准同意后,才能进行选举,确保选出一批能力强品行好的基层党支部书记投身到脱贫攻坚当中。

严把程序关,坚持“凡动必备”,实行动态调整联审。对镇(街道)党(工)委拟调整的村级干部,必须要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调整工作方案,详细写明调整原因、调整人数、拟任人及产生方式等。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联审通过才能进入调整程序,确保程序完整、过程透明、结果公正,提升村党支部书记在脱贫攻坚当中干净担当。

严把任免关,坚持“凡任必报”,实行任职结果报告。在村级党组织书记正式任职后7日内,镇(街道)党(工)委必须将任免文件、备案登记表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根据“一人一档”管理机制要求,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资料库,完善备案管理机制,实现村级党支部书记精准管理。

严把纪实关,坚持“凡记必实”,实行履职情况备案。镇(街道)党(工)委每年须将村级党组织书记考核情况、履职情况、违纪奖惩情况如实记录报送县委组织部,并作为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激励村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激情,发挥村党支部书记和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战中带头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林晓兵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