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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建立“四项制度”推动农村党建规范提升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19-06-20 10:13 作者:太白县委组织部 景春雨

太白县制定出台村干部任职、备案管理、违纪违法通报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等“四项制度”,有力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建立村干部任职条件资格联审制度。制定出台《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条件资格联审办法》,明确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政治过硬、能力较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身体健康5类条件和政治素质不强、信奉邪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涉黑涉恶、不能正常履职等12类不得推荐提名的情形,推行县镇村“三级联审”方式,并对联审结果运用进行优化,有效提升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制度。制定出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制度》,明确备案范围、备案内容、备案来源,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年一评”工作思路,参照公务员建档标准和管理规定,建全村干部个人基础档案,对党组织书记奖惩情况、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情况逐一写实记录,并逐年考核登记,着力破解村(社区)干部管理方式方法粗放、任职履职情况考核不精准等问题,提升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建立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制定出台《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制度》,明确适用对象、通报内容、通报形式,对查核主体、查核方式、查核处理等作出具体说明。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检察、公安等行政机关的配合协助、信息共享机制,增强了对村(社区)干部的问责处理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建立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制度。制定出台《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整顿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规范软弱涣散党组织的确定和整顿程序,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点、定期分析研判、“三单一账”销号、成效巩固保障四项机制,有效确保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提升、晋位升级,促使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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