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从发展前、发展中和发展后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制定发展党员实时登记、三级预审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对发展党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实时登记”严把任务关。《实时登记办法》聚焦农村(社区)领域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其他领域常态发展党员的目标任务,由各党支部从入党申请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确定和预备党员接收等情况入手,指导并督促各领域党支部建立《发展党员实时登记表》和发展党员“一人一档”,便于县委组织部、各党(工)委随时掌握党支部发展党员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县委组织部结合实时登记建立“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乃至职务调整。
“三级预审”严把过程关。《三级预审办法》紧扣发展党员程序和时限要求,由县委组织部、各党(工)委、党支部每年分别2次对发展对象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核。党支部重点审核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规定,镇党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以及党支部预审是否到位,县委组织部重点审核党支部和党(工)委预审是否到位。凡与党组织班子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必须进行专审,凡出现程序不到位的必须限期整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必须叫停。县委组织部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每半年组织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和部门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组织员开展一次发展党员专题培训,提高组工干部业务水平。
“责任追究”严把质量关。《责任追究办法》围绕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由县委组织部、各党(工)委分别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时限要求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针对党(工)委发展党员过程中的9种情形、党支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8种情形,上级党组织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取消评优、纳入软弱涣散整顿乃至改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组织处理乃至问责处理。县委组织部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月提醒、季督办、半年点评、年度考核”链式管理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结果运用,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供稿:岚皋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