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白水县运用“加减乘除”法,健全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做到以高质量考核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用好“加法”,突出重点难点。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十项重点工作”“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县委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设置考核指标,突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的考核权重。完善平时考核办法,强化平时考核力度,通过月调度、季度考核通报、预警提醒、现场观摩、日常督查等平时考核方式,加强对重点工作日常运行情况的有效监控和督促检查,促使各单位把精力放在平时、把工作抓在日常。
用好“减法”,减轻基层负担。建立考核指标退出制度,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列入考核多年已经走上正轨的指标不再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将粮食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牧养殖、苹果产业化发展等农业农村工作整合为“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纳入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25%权重,细化考核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凝聚起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规范各类考核,避免重复考核、扎堆考核对被考核单位造成负担。控制单项工作督导频次,抽调两办督查室、重点工作主管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工作实行联合督查,强化跟踪问效机制,不断提高督查成效。
用好“乘法”,强化考核激励。坚持评优树模,每年根据考核办法规定,评定30%左右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将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确定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特别贡献单位。及时兑现考核奖励,按照三项机制有关规定,差异化核发考核奖金。强化示范引领,依托县融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广告宣传栏等平台,对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特别贡献单位进行集中宣传,激励其他单位对标先进、加压奋进。
用好“除法”,严肃考核问责。坚持末位淘汰反向鞭策原则,对符合考核办法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五种”情形和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六种”情形,严格按照规定确定等次。对目标责任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较差等次的单位,通过大会或书面检讨、谈话提醒、组织处理等反向约束机制,进行责任追究,倒逼工作改进提升。同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肯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
供稿: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