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出台《党员发展对象资格联审办法(试行)》,坚持“严”字当头,严把党员入口关,不断规范党员发展流程,着力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严把结构要求,明确发展重点。始终在优化结构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新时期发展党员的结构性要求,重点从青年农民、产业工人、一线职工、新就业群体以及两新组织从业人员中吸收培养积极分子,注重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不断加大在引进人才中培养发展积极分子工作力度,按季度更新汇总积极分子名册,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党(工)委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每年将当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指标按照1:5的比例给各党(工)委分配积极分子名额,重点掌握一批各系统各领域重点发展对象名单,加强跟踪培养。
严格培训教育,强化党性认识。始终在培训教育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入党前培训制度,加强党性教育力度,各党(工)委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授课、网络培训、社会实践、现场教学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教育,分批次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到县党性教育中心和县廉政教育中心开展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使广大积极分子在入党前全面了解党的宗旨、性质、纪律、组织原则等,不断增强党性认识。同时,县委组织部每年联合县委机关工委组织一次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闭卷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证书,考试不通过的,当年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严格资格审查,突出发展质量。始终在资格审查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和资格联审制度,认真落实党员发展政治审查要求,做实做细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定印发《党员发展对象资格联审办法(试行)》,要求县直各党(工)委将党员发展对象征求纪委、政法、法院、公安、司法、信访部门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各镇(街道)党(工)委联合镇纪委(纪检监察组)、镇法院、镇派出所、镇司法所对党员发展对象资格联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资格联审不合格的,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从源头上提高发展质量。
严格程序流程,提升工作水平。始终在程序规范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对照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环节程序要求,进一步细化材料清单,逐项列出参考模板,形成《山阳县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清单》,印发各党(工)委执行,各党(工)委在接收预备党员之前,集中将党员发展资料报县委组织部进行预审,确保发展党员每个环节程序规范,材料符合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