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原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系列文件要求,不断创新思路、严格程序、细化方法,突出“三坚持三到位”,有力促进全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良好有序开展。
坚持标准先行,规范管理到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履行上级要求,在中国农业银行设立党费专户,收缴党费由银行转账,凭银行回单入账,设立会计、出纳两本账,做好票据整理,保证账目清晰,票据齐全。统一印制下发《三原县基层党支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台账》《党费收据》《党费证》等,做到党员缴费有登记,基层党支部缴纳有收据,基层党(工)委上解有回单。各基层党(总)支部每月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工)委每季度向下辖党(总)支部通报一次,县委组织部每年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公示年度党费收支情况。
坚持与时俱进,基数核定到位。坚持每年对各基层党(工)委月党费收缴基数核实一次,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对党费收缴比例进行更新核定,抽调专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对照工资发放明细表,逐人核算党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实行党费收缴“月交季缴”制度,党员每月在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自觉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月上缴基层党(工)委,各基层党(工)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党费缴至党费专户,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管理程序。
坚持跟踪督导,作用发挥到位。按照“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使用原则,将有限的党费使用到基层组织建设最需要的环节和地方,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按照党费使用“五大类”的范围要求,重点向村(社区)和两新组织等领域倾斜,尤其是在开展村级党组织建设“整镇过硬、整县提升”、因连阴雨受损的村级活动阵地修缮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均由组织部部务会议集体研究,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账目齐全。
(中共三原县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