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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完善考核办法 提升考核质量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1-11-18 15:49

淳化县把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引领发展的“风向标”、检阅干部的“指挥棒”、加快落实的“助推器”,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提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做到数字化、精准化相统一。将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工作任务“指标内容”力求做到“数字化”、“精准化”。对干部注重从工作目标完成、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评价,做到了目标要求与岗位职责相统一,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与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相统一。

二是坚持做到多维度、客观性相结合。充分发挥县考核办主导牵头作用和职能部门的主体主责作用。在“五位一体”评价上,充分运用县领导的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的互相评价。通过这种上下互评、左右互评和内外互评,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

三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印证。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定性”考核,分别用“好、较好、一般、较差”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进行定性评价。对各单位工作实绩实行“定量”考核,制定具体赋分标准,采取“实地考核”与“印证资料”相结合、“过程考核”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确保了考核结果互为支撑相互印证。

四是坚持“激励”与“惩戒”相促进。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为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的干部颁发“三等功”奖状,并核发奖金。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的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同时规定年度目标考核领导班子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单位正职不得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定为“较差”的,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实行奖惩并举,有力的激发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通讯员 贺霄)

供稿单位:中共淳化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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