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陇县制定出台《陇县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积分制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就强化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好地激励广大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扎根农村、奉献基层、履职尽责、矢志振兴。
办法规定,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积分制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驻村纪律和工作实绩两个方面。驻村纪律主要考核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期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工作实绩主要考核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富村强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四项职责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及实际成效。
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积分制绩效考核按照镇考县审的程序进行;各镇党委每季度最后一周负责对驻村干部驻村情况考核打分,镇党委审议后上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反馈镇党委、县财政局以及选派单位。县财政局按审核结果向选派单位拨付驻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发放到人。
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积分制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与驻村生活补助挂钩并作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评优树模、提拔使用以及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主要依据。对累计两个季度积分制绩效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的,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诫勉谈话;累计两个季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或违反驻村纪律,情节严重、不服从管理者由选派单位予以召回,并落实有关处理措施。
选派单位与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等次的,选派单位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等次,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把选派单位帮扶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对支持保障有力、帮扶成效显著,考核为优秀的选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优先推荐提拔、晋升职级。
(中共陕西省陇县县委组织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