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严格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把牢“四道关口”,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严把“入口关”。出台《白河县农村发展党员量化积分考评办法》,将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评内容量化为4大项10个小项,分类细化30余项评分要点。积分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察期、预备期满后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按时转正的前置条件,解决党员发展程序中考察期、预备期培养、考察流于形式等问题,切实把牢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规范“程序关”。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每年年终集中审核1次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纪律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要求,避免“突击入党”等违规现象。拓宽党内外监督渠道,增加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环节,杜绝“暗箱操作”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把好“结构关”。根据发展党员需求和入党积极分子存量,科学制定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将指导性计划向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倾斜,确保发展党员结构合理。实施“双建双培”工程,建强党支部,建好市场主体,把市场主体带头人培养成党员和村干部,鼓励支持党员和村干部创办领办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发展党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全程监督、预警提醒,全面提高发展党员科学化水平。
畅通“出口关”。出台《白河县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处置方式、处置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对照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等6种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组织谈话、上级预审等8项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根据现实表现进行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坚持以处置不合格党员为重点,进一步拓宽渠道,畅通党员出口,永葆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供稿:白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