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党员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教育引导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的不断提升,白水县紧扣“准”“实”“全”三字在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定分”“评分”“用分”三个环节上发力,促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发挥。
在“定分”上突出“准”字。把党员教育管理积分按照百分制,细化为“日常积分”、“民主测评分”、“重大事项加减分”三部分。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来文要求落实情况、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为依据,细化分值,对党员进行评分,有针对性地规范党员履行义务,引导其发挥作用;根据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特点,结合各单位实际工作及参加集中学习、志愿活动、帮扶慰问等情况,按照不同类别,对分值进行适当调控。用具体考核引导党员发挥作用、用严格制度倒逼党员克服懒惰思想,推动党员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做合格党员。
在“评分”上突出“实”字。按照“月更新、季公示、年评分”的动态操作模式,党支部对全体党员进行“一人一档”管理。对于加减分事项由党支部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明确、得分准确”的原则进行。有异议的,由党员本人提交佐证材料,经支委会审核同意后,给予相应加减分,确保得分准确无误。利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得分情况进行公示,让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随时处在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确保公平公正。
在“用分”上突出“全”字。在全县范围内转接党组织关系时,要求本人携带“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积分表,随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转入党支部,继续实施积分管理,确保不漏一人。在党员中推选各类表彰对象时,原则上把“优秀”等次的党员作为民主评议的推荐对象。对积分低于80分或出现负面清单减分项的党员,党支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督促整改转化。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优秀名额时,把积分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组织部门依据个人积分得分,把关是否合格,来确定表彰人员名单。
(供稿:白水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