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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全周期”考核助推高质量发展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1-10-13 10:40 作者:赵攀、李文龙

近年来,宝鸡市凤翔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结合“三项机制”有关规定,立足定准定实、考准考实、用准用实理念,坚持科学引领、分类考核、注重实绩、考用结合的原则,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高标准抓好前期体系设计、中期考核评定、后期结果运用的“全周期”考核,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动能,考核助推高质量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一)科学设置考核体系,明确考核导向

一是兼顾全面发展。以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总体发展思路和战略为目标设置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内容从稳定增长、绿色发展、民生共享、乡村振兴、法治安宁等五大方面入手,涵盖了项目招商、特色产业、教育卫生、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区域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同时,结合省市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任务,设置专项任务和负面清单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系统性更加凸显,协调发展、全面发展设置更加合理,对各方面的衡量考量更加精准。

二是突出重点工作。建立各有侧重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招商引资、资金争取、固定资产投资等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设置为降等否决类指标,明确了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入库、项目谋划等实绩奖励加分。不断加大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等中心工作考核权重,并实行考核排名加减分,确保突出重点,服务大局。

三是鼓励创新争优。坚持跳起来摘桃子原则,结合各单位职能职责、各镇产业优势和发展定位,科学设置特色工作创先争优指标,引导各镇各部门积极探索具有原创性的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法等。同时,对于特色工作、创先争优工作实行加分制,分类计分,有效鼓励各镇、各部门争先进位,创新实干,提升整体发展质效。

(二)灵活考核方式方法,精准考核结果

一是实施分类考核。按照“职能相近、归口考评”的原则,分类设置考核对象。镇设高新区融合发展镇、高质量发展推进镇两类,区级部门设综合协调和党委部门、党群部门、经济建设部门、社会民生部门、政务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双管单位和金融单位8类。确保全区各镇、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更加客观全面、公平公正。

二是加强平时考核。坚持将平时考核作为最大程度激发考核制度力量的有效手段,一方面由区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依据各专项考核办法分季度研判认定,并在年终进行汇总计入年度考核总分。另一方面创新平时考核工作举措,实施全员清单和季度报告制度、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监测预警和督询推进三结合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平时考核工作的操作性、科学性。

三是严格年终考核。采取实地考核、评价评议、指标认定3种方式开展,实地考核成立考核组,采取召开测评大会、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区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评价评议包括领导评价、实绩互评和社会评价,采取不同方式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及社会各界群众对各镇、各部门年度工作评价意见;指标认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共性目标任务、中心工作、专项目标任务、负面清单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等统计认定的数据,考核办进行汇总打分。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营造实干氛围

一是把考核结果与等次评定紧密结合。坚持“奖优罚劣”原则,突出“双重激励”导向。对标各单位综合考核结果,对获得国家部委、省委省府表彰的单位直选优秀,对市考核得分居全市后位、十强县监测指标退位幅度较大、重点指标完成率低的单位实施考核降等。同时,加大鼓励激励力度,增设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争取资金、高新区融合发展等单项奖,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面子”相挂钩。

二是把考核结果与奖惩运用紧密结合。对综合考评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提高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市考核指标排名后位、主要指标未完成、综合考评获得良好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综合考评获得一般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予评定为优秀等次。同时,全面推行差异化浮动考核奖励机制,对领导班子个人在奖金发放上,依据各单位平均奖励基数,优秀单位正职上浮至1.5倍,副职上浮至1.2倍,一般单位按奖励标准的60%发放,突出奖惩,激励干部担当实干,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票子”相挂钩。

三是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紧密结合。坚持考事与考人相结合,考核结果与“三项机制”运用相结合,对善于领导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加大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没思路、不作为,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评价结果较差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在全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比拼争先、担当作为,全力推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位子”相挂钩。

(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组织部 供稿)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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