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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四步走”扎实开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5-08-19 10:24 作者:卢永婷

近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陇县坚持“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严格考核程序、突出结果导向”四步走,把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作为识别锻炼干部的重要举措,着力培养出一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年轻干部。

细化考核内容,做实日常考核管理。坚持把试用期考核工作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结合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周纪实、月小结、季定等、年评议“四张清单”,分级分类加强新招录公务员日常监督管理,及时谈话提醒,注重抓早抓小,让新录用公务员心有所长、行有所止,切实提升考核工作质效。同时将公务员初任培训结果一并纳入考核范围,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创新考核方式,助力快速成长成才。根据《关于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培养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我们创新了“导师帮带”机制,要求各单位为新入职公务员确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和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中层干部作为导师,共同帮带1名新录用公务员。同时,严格督查帮带工作全过程,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时征求帮带导师意见,将帮带成效纳入考核范畴,助力快速成长。

严格考核程序,保证结果公平公正。新招录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各用人单位按照“个人申请、述职评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的程序,对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严格考核。在参考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等次,并上报县委组织部。

突出结果导向,准确及时任职定级。对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根据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县委组织部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级职数范围内,结合各用人单位招考职位和新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情况,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提出新录用人员拟任职务及对应的级别。对于暂不符合转正条件的,适当延长试用期;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供稿:陇县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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