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阳县始终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抓住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批流程等重点环节,确保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严格规范。
一是夯实登记备案,确保“应备尽备”。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登记备案范围,对全县科级及相当层次以上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全面、准确。建立登记备案干部管理台账,联合公安机关定期对台账信息进行比对,本着“提拔一批备案一批”的原则,对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新增登记备案。对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及时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完成撤备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强证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及时收缴因私出国(境)证件,从源头上堵住漏洞,确保做到“零漏缴”,做到“应查尽查、应交尽交”。同时建立证件收缴、保管、领取纪实台账,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对遗失证件无法上交的,要求本人及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注销。目前,集中管理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共计297本。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应审尽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备人员申请办理、申领证件进行严格审核,坚持“提前申请、集中办理”原则,严把“一事一批”的规定,建立健全分级把关审批机制,执行申请人单位党组织初核、执纪执法部门复核、组织部门审批“三级联动”的审批程序。重点对申请人的身份、工作岗位等情况进行审查,坚持做到“六不批”,对违反规定申请出国(境)的不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批、无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不批、无纪委监委意见的不批、法律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不批和出国(境)去向不明、理由不清的不批。
四是坚持严格把控,做到“应查尽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对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行为实行联动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县管干部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情况。对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擅自变更行程、逾期滞留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对违反程序私自出国境的、不报告持有因私证件以及未上交因私证件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管的强烈信号,切实做到制约在前、监督在前、防范在前。
供稿:泾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