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始终坚持将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效、管理到位的干部兼职“管理网”,推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形、有力、有效。
摸底联查拧紧“责任链”。印发专项排查通知,强调干部兼职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全覆盖排查全县在职和退休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梳理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名称、职务、任期等信息,建立领导干部兼职信息台账。构建组织部门牵头,人社、行政审批、民政等部门协同配合的联查机制,通过个人报告、组织核查、信息比对等多种方式,更正补全基础台账。压实相关审批部门职责,按照“非必要、不设立”的标准,对社会团体的成立、年检等工作从严把关,建立联动协作、信息互通的兼职闭环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形成监督合力。
规范程序扎紧“制度网”。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职事前审批备案制度,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标准。坚持“非必要、不兼职”审批原则,对缺少上级文件支持、属于本部门本职工作等社会团体的兼职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批。对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按照个人提交申请、单位党组织研究初核、组织部门综合研究审批的程序履行备案手续,严格把关领导干部兼职资格条件、兼职任期、年龄等要求。去年以来对5名符合条件的退休领导干部兼职进行审批备案。
跟踪管理盯紧“监督眼”。建立兼职领导干部年报和履职情况跟踪监督机制,兼职干部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告兼职情况,所在单位党组织结合年度考核、专项自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兼职期间履职、取酬和报销工作费用等情况的跟踪掌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纠偏。同时,将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对落实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现的违规兼职、取酬或者履职不当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领导干部兼职不越轨、用权不任性。
供稿:宝鸡市眉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