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陇县以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助农民的驻村工作队伍为目标,构建“帮扶任务捆绑、跟踪管理捆绑、待遇保障捆绑、考核结果捆绑”的“四个捆绑”责任体系,全面压实选派单位责任,推动驻村干部真正沉下去、扎实干,实现从“驻村”到“助村”的有效转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能。
一是实行帮扶任务捆绑,压紧压实责任。选派单位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优势和所驻村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定点帮扶目标任务清单和帮扶联系人责任清单,指导驻村干部科学拟定任期目标、年度任务和推进措施,报经上级审核后严格执行。选派单位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至少到村调研指导1次;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到村督导1次,帮助协调资源、争取项目、解决困难,确保驻村干部安下心、沉下身、干实事。
二是实行跟踪管理捆绑,规范日常监督。明确选派单位对驻村干部的跟踪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完全脱产驻村要求,确保其人事关系、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坚决杜绝“名在人不在”、“两头跑”等问题。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明确驻村干部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20天(含外出开会、培训、联系项目等),确需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保障驻村干部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
三是实行待遇保障捆绑,强化关心关爱。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各选派部门(单位)足额落实驻村干部各项保障政策,包括生活补助(70元/天)、通信补贴(100元/月),按规定标准报销交通费用,并为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力做好驻村工作支持和生活保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驻村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四是实行考核结果捆绑,突出激励约束。建立选派单位与驻村干部考核结果联动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对驻村期间获评优秀等次的干部,单列核定优秀指标,不占原单位名额。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干部,坚决予以召回并重新选派,且2年内不得提拔任用。驻村干部被责令召回的,派出单位当年年度乡村振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1年内累计有2人次被召回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供稿:陇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