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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山南激励村干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干劲更足 “家底”更厚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6-01-29 10:10 作者:江楚

“去年,我们组建骡马队,发展蜜蜂养殖产业,开展房屋、机械租赁等业务,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这份奖励既是激励也是鞭策,我们一定铆足干劲,继续带领村民增收致富。”近期,西藏浪卡子县卡热乡江热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奖励资金发放仪式举行,现场为5名村干部、1名乡村振兴专干发放奖励金,拿到奖励的江热村党支部书记次仁多布杰喜出望外。

去年以来,山南市大力实施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经营业绩与村干部收入挂钩激励机制,增强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内生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奖励主体为领办创办或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成员,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振兴专干等群体,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两委”集体研究,可纳入奖励对象。综合考虑集体经济当年收益和比上年收益增加情况,从村级集体经济属于集体的部分中,拿出不超过当年经营收益的10%作为奖励资金,一般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人一次性奖励一般不超过奖励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村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研究提出奖励对象人选、资金总额和分配方案,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奖励分配方案确定后,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集中现金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最终奖励结果在“三务”公开栏公示,并报乡镇备案。

举办基层党建专题培训班、村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新任职村干部培训班等,将村级集体经济经营业绩与村干部收入挂钩激励机制作为重点授课内容,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日常督促指导,结合基层党建调研督导,重点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打消顾虑,鼓励大胆开展相关工作。2025年以来,全市发放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资金550余万元。

责任编辑:葛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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