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一把手”知责担责、履职尽责、审慎用权,去年以来,云南怒江州聚焦“关键少数”,探索制定“一把手”日常监督管理清单,通过精准化、常态化监督,切实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
清单围绕“一把手”推进政治建设、强化担当作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和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责任5个方面履职重点,细化15项具体监督事项。把能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推进政治建设的监督事项,督促“一把手”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把能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要求,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作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的监督事项,督促“一把手”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能否严把选人用人标准作为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监督事项,督促“一把手”始终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
把清单纳入新提任、新调整岗位“一把手”任职谈话内容,提醒在前、教育在先。结合政治素质考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通过与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谈话、与服务管理对象座谈、查看相关记录等方式,对照清单对“一把手”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存在选择性落实的,进行提醒谈话等;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