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酒泉市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一环,推动检查内容规范化、检查方式立体化、通报整改制度化、结果运用系统化,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通过部门自查自纠、市委组织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全覆盖监督检查。根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将13项检查内容作为单位深入自查和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并聚焦责任主体、关键环节和潜在风险点,把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对象任职资格条件、贯彻执行干部选任政策程序、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作为必查内容,实现干部选任监督检查无漏洞、无盲区。
紧盯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程序,梳理出40余项常见问题,通过发布公告、听取汇报、民主评议、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反馈意见、通报情况等程序,对被巡察单位科级干部选任纪实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提前收集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受党纪政务处分、个人事项查核、重点工作督查等关键信息。灵活运用全市干部大调研成果,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班子运行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动态调整侧重点,找准找实专项检查关键点和发力点。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对谈话中反映的具体问题及“弦外之音”,深入把脉问诊,构建全面、扎实、精准、高效的干部选任监督链。
全面打通监督检查“最后一公里”,严肃纠偏纠错,严厉问责追责。对已整改问题,关注整改措施是否深入有效,避免深层问题表面化、长期问题短期化;对未整改问题,分析原因并督促被巡察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逐一对账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问题,全面评估是否存在遗漏环节,分阶段细化任务安排,持续推进整改销号。积极采取函询约谈、印发通报等方式传导压力,截至目前,已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开展提醒函询诫勉42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