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公务员在全市“十项行动”特别是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加快推动“四宜”美丽“滨城”建设,近期,天津滨海新区对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改革创新、现代产业体系、港口航运等12项重点工作任务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予以及时奖励。
经过单位组织申报、专项工作牵头部门排序推荐、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对25名公务员、7个公务员集体给予嘉奖,15名公务员、3个公务员集体记三等功。奖励对象分布单位占全区公务员单位总数近60%,实现对党政机关、群团党派、街镇等各类别,老、中、青等各年龄阶段,处科级干部和职级公务员(参公)的激励全覆盖。
评选过程中坚持政治导向、业绩导向、基层导向。注重政治标准为首,把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建设考评中落后的部门和受到处理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个人,坚决挡在门外。注重实绩,各单位申报对象先分别由12个专项任务牵头单位初审排序,真正选出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成绩显著的模范人员和集体,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没尺量”难题。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奖励集体均为区级机关和街镇的内设机构,奖励个人中科级及以下干部超过80%,奖励覆盖三分之二的街镇。注重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召开表彰大会,统一发放奖牌证书。注重奖励结果运用,在公务员考核、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关注及时奖励获得者,持续形成正向激励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