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做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后半篇文章”,抓细抓实问题反馈、分类整改、跟踪评查、建章立制各环节工作,有力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做实问题反馈,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组织部现场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反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签订整改承诺书。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向被检查单位“一把手”交办问题线索,压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每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大台账”,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整改进度“周盘点、月调度、季评查”工作机制,联合纪检监察、巡察、人社、编制等部门集体把脉会诊、一体推进整改。2021年10月以来,共反馈问题247个,提出整改意见102条。
注重分析研判,分类施策整改。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听取每轮专项检查情况汇报,部务会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对照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对策、领任务,集思广益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按照“常规问题有序整改、点人点事问题立项督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原则分类施策,有效提升整改质量。建立点人点事问题清单,实行一事一案、立项督查,逐案形成查核报告,依规依纪问责处理。目前,已对3家单位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立项督查,问责处理34人。针对一些单位比较突出的干部违规兼职、因私出国(境)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加强跟踪评查,确保整改实效。每轮集中整改期结束后,会同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组成联合实地评查组,通过审核整改报告、对账查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成效进行实地评查,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处理。加大问责通报力度,在全市组织部长会议、选人用人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上,对7家单位违规用人问题公开通报。
完善制度机制,推动长治长效。着眼解决干部选任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梳理7个方面77个易错易漏点,形成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清单。着眼优化监督流程、延伸监督链条、加大监督力度,研究制定关于优化选人用人监督流程的工作办法。推动各地区各单位研究制定选人用人和监督制度15项,修订完善2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