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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从六方面发力

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3-08-21 11:20 作者:川仁轩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活力,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优化职称申报渠道方面,明确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

在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方面,制定了民营企业博士后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支持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等政策。

在组建职称评审机构方面,提出了探索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等工作举措。

在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方面,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应广泛征求本地区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意见,进一步克服“四唯”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不作限制性要求。支持龙头企业根据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企业职称评审标准。

在做好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方面,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部门的职称业务培训,主动为民营企业及专业技术人才做好职称政策的解疑释惑工作。进一步完善职称申报材料清单,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及时推广使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简化职称申报流程。

在加强职称评审监管方面,强调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评审政策、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四公开”。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监管机制、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加强申报人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把关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通知》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覆盖面较广,涵盖了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重点工作,聚焦了专业技术人才最关心、最突出的职称评审问题。二是操作性较强,聚焦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在贯彻国家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实际,细化完善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提出了可操作、可量化的工作举措。三是倾斜力度大,制定了民营企业博士后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等突破性支持政策。”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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