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塔城地区聚焦党校师资队伍不足、教学效果与学员需求匹配度不高等问题,实施《关于建立健全地区各级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的实施意见》,在明确授课任务、规范程序要求、健全评估机制上下功夫,推动领导干部以讲促学、学用相长。
将地县四套班子成员、法检正职以及地直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等领导班子成员纳入领导干部上讲台范围。采取党校主体班次讲、部门(单位)系统内部讲等形式,地委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地委党校授课1次,其他领导干部根据需要每年主动或受邀到地委党校授课;采取形势报告、专题讲座、座谈讨论、讲党课、宣讲等形式,对分管领域或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授课。通过面对面谈体会、讲经验、教方法,助力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发展形势,增强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结合年初征求领导干部意见,地委组织部会同地委党校结合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校班次设置等,统筹制定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计划。在培训班开班前15天,主动向领导干部发出要求授课邀请函,反馈培训主题、培训对象和授课要求,提醒领导干部提前备课准备。明确主体班次的讲稿由地委组织部、地委党校联合进行“三审三校”,分管领域或本单位本系统的授课讲稿由所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审核,确保授课内容紧扣中心、方向正确。
加强领导干部上讲台效果评估,通过学员测评、教师评课等方式,重点对授课主题与内容、方法与艺术、质量与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向授课领导反馈。建立兼职教师评聘和末位淘汰制,对192名学员反映好、质量评价高的授课领导颁发聘书,课程纳入地区干部培训课程库并在一定范围内宣传推介;对学员反映较差、评估结果不达标的授课领导干部,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确保提升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