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目标,以深化政治素质考察为首要内容,以抓实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为突破口,引导全省上下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发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强大动力。
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化考核指标设置。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考核指标,将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全部纳入对14个市州和24个省直单位的考核。加大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与“三个高地”建设直接相关的指标权重,把质量强省、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坚持考少考精考重点,设置量化可考的具体指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列出安全生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负面清单,坚决守住高质量发展红线底线。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等因素,将14个市州分成A、B、C三类进行考核,差异化设置指标内容和权重。将省直单位分为党政综合、经济管理、社会发展、执法监督、群团组织和中央在湘单位6类,提高考核可比性和精准度。
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察实绩、分优劣。坚持以事察人,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出台省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改进民主测评,在正向测评基础上,开展反向测评,采取提前1天发票、分散填票、会上投票的方式,确保参评人员客观真实表达意见。实行量化计分,一并组织、同步推进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按百分制量化计分。创新开发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数字平台,常态化收集分散在纪检监察、政法等职能部门的干部监督信息,及时全面掌握干部政治表现、主要业绩和问题隐患。突出问题导向,对政治表现不佳、民主测评优秀率低、巡视和审计以及日常了解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重点研判。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提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议谈话提醒的领导干部、建议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等具体名单。
建立清单化落实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省委文件向全省通报考核结果,逐一向单位党组(党委)反馈考核具体情况,重点反馈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对近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的6个领导班子,责成其向省委写出书面报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省领导到会指导,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调研、重点跟踪了解,督促整改提高。综合运用考核成果,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一年来,对考核优秀、符合资格条件的85名领导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政治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民主测评优秀率偏低、经综合研判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0名省管干部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