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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照作风之镜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5-10-23 10:40 作者:李晓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以“照镜子”的形象表述,阐发党员干部的自我修养和作风要求。作风建设既要靠制度约束,更需党员干部内心的自律。常照镜子、勤省己身是锤炼党性修养的必修课,是筑牢作风防线的基本功。

镜鉴之基在于自省常修。思想上的“总开关”不拧紧,行为上的“安全阀”就易失灵。党员干部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叩问自己,反省思想是否抛锚、行为是否逾界、知行是否不一,要用放大镜、显微镜甚至是X光透视镜,穿透面子直达里子,照到灵魂深处,让一切尘埃、污垢无所遁形,时刻防止思想生锈、作风滑坡。要自查自纠破除作风积弊,清除“小节无害”的麻痹思想、“人情往来”的模糊认识、“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校准行为方向,守住权力边界。

镜鉴之警在于以案为戒。反面典型是最鲜活的警示教材,身边案例是最直接的清醒剂。要以反面案例为镜,深剖“案中人”的堕落轨迹,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要对照“案中事”反思自身,不能满足于“看热闹”“当看客”,而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躬身反省中筑牢防火墙。

镜鉴之效在于立改立行。“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面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与病灶,要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不拖泥带水、不高高挂起,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要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刚性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避免小病拖成大病。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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