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履职的价值导向和行动准则,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成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树立并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的关键所在。
正确政绩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源于党和人民,理应用于为民谋利。正确政绩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在做规划、作决策时,党员干部要摒弃短视行为,为国家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正确政绩观还是强调实干与担当的政绩观。创造业绩,不能靠投机取巧、搞形式主义,而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干好为民造福的实事。
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急于求成,热衷于搞看得见的“显绩”,忽视关乎长远发展的“潜绩”;更有甚者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原书记陈华在2017年,不顾当地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实际,未经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执意上马总投资2230万元的旅游项目,短短半年该项目便因入不敷出停止运营,当地群众反映强烈。脱离实际的项目,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资金,更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增进民生福祉、赢得群众认可。唯有把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标尺”,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统筹好短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一方面,要尊重客观规律,不做竭泽而渔的短期“买卖”,例如牺牲环境换取GDP增长;另一方面,要保持耐心定力,甘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既立足当下解决现实问题,又以战略眼光谋划可持续发展。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价值追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从思想深处筑牢防线,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唯有如此,才能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把每一个项目都建成群众满意的“暖心工程”,真正将政绩镌刻在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