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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涉企“乱检查”,减掉的是形式主义做派,减掉的是“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大呼隆,减掉的是企业负担,减掉的是任性处罚行为。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不过,也有人担心:一些正常的、必要的检查会不会受影响?会不会导致一些人因为检查少了就心存侥幸,让风险隐患“跑冒滴漏”?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到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还明确提出,“既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又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精准把握规范涉企检查的意旨,需要各地各部门在做必要减法的同时,保证正常行政检查效能。
实际上,为企业减负并不会降低合法监管。近日,司法部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入企入户检查减少48.3万次,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与此同时,检查精准度大幅提升。北京检查数量下降72%,发现问题率提高26%;宁夏检查数量下降31%,发现问题率提高35%。“一降一升”之间,凸显了检查质效的提升。
遏制涉企“乱检查”,并不是单纯数量上的减少。减法遵循的是“无事不扰”的原则,减掉的是涉企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做派,减掉的是“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大呼隆,减掉的是逐利检查带来的宴请、娱乐、旅游等企业负担,减掉的是动辄乱查封、乱扣押、责令停产停业等任性处罚行为。减掉这些乱作为,集中精力做好促进安全生产、避免风险漏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检查,才能让企业在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中获得更公正、更透明的发展机会。
遏制涉企“乱检查”,不能为了追求数量的降低,把必要的检查也省了。如果为了检查数量上的减少,在必要的检查上人为打折扣,不仅不利于企业问题的整改,最终还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涉及食品安全、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化工生产等领域中的问题,一旦出事就是大事,尤需加强监管,决不能放松必要的检查督察。正如司法部一直强调的,既坚决遏制重复无效扰企的乱检查,又坚持严格依法检查、守住安全底线。
涉企检查的“严”与“宽”统一在执法为民中。全国多地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方式,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与此同时,强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每一次执法检查不是走过场,而是做到“严查”“真查”。将该减的减到位,该管的管到位,不搞数字“一刀切”,才能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让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得到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