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大搞形象工程的县委书记落马。
近日,广西公开通报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显示,2017年,时任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委书记陈华未经科学论证,脱离县情实际上马“水秀”和“灯会”旅游项目,总投资2230余万元。结果半年后,项目运营就入不敷出,只好陆续停止。
这是一起典型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再次揭露了一些地方的“造景”套路:明明面积不大、人口不多,财力也有限,却热衷于上大项目、搞大工程。从甘肃榆中县拿全县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建造秦汉仿古城门,到贵州独山县盲目举债近2亿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再到河南鲁山县花715万元建牛郎织女雕塑……近年来,类似不顾实际盲目上项目、铺摊子、“打肿脸充胖子”的现象并非个例,不仅劳民伤财,更严重危害地方的长远发展。
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就是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主观主义作祟,根源是个别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梳理相关案例,这些锒铛入狱的主政干部身上,大都兼有“花头干部”和“三拍干部”的身影。
所谓“花头干部”,是指一些干部把争荣誉、出风头看得比较重,不遗余力“搞花头”。原贵州六盘水市委书记李再勇的心迹,比较有代表性。在任期间,他曾推动兴建23个旅游项目,原因是“自己离中管干部只有最后一步了,希望搞一些大手笔、大动作,搞一点大动静,这样才能够引起上级的关注”。现实中,不少党政干部都怀揣干出一番成绩的抱负。然而凡事不能急于求成,一旦重显绩不重潜绩,重包装不重实效,就很容易衍生出错误的政绩观。
所谓“三拍干部”,特指“拍胸脯保证、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行为模式。以通报为例,陈华不顾富川县当时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实际情况,未经充分科学论证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执意上马项目,并擅自决定先进场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这是典型的决策不民主、不科学、不负责任的表现。事实证明,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千万省略不得、马虎不得,更不能独断专行、搞一言堂。
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关键在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近年来,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