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地出台措施,整治“混天撩日、混水摸鱼”式干部,如泰安市宁阳县开展专项整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摸鱼干部”视情采取待岗培训、教育转化、党纪政务处分等措施;银川市实行“红黄榜”机制,让实干的干部上红榜、“摸鱼”的干部上黄榜,对黄榜干部实行“谈、省、改”提醒谈话机制,对无明显改进的,进一步采取职务调整、免去领导职务等措施……这些“处方”开得准、用得猛,有的“红脸出汗”、有的“舒筋通络”、有的“刮骨疗毒”,既能治已病又能治未病,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担当精神、干事动力。
“摸鱼”是当下的网络流行语,通常指在工作中偷懒、不务正业、打发时间,因成语“混水摸鱼”而得名。现实中,少数干部奉行“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领导不说我不做,能少做不多做”,善于“伪执行”,成了对工作消极懈怠、不担当不作为的“摸鱼式干部”。“摸鱼”不仅荒废了本该用来奋斗的光阴,更耽误事业、影响风气,危害深远。
“整”是手段,“治”才是目的。要持续跟踪“治病”到“治愈”的全过程,实行动态考评、跟踪管理,对态度端正、反思自省深刻并且问题整改到位的,可恢复正常使用;对处分期满,经综合分析研判,群众公认、表现优秀、能够胜任领导岗位的,可重新启用;对整治时积极配合,整治后态度不端、拒不反思改进、干部群众不认可的,视情予以批评教育、调整岗位等措施,坚决防止“病情”复发、反弹回潮。
良好的风气和制度是整治行动的长效保证。领导干部要克服官僚主义思想,发自内心关爱下属成长,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进一步优化唯数字、唯“留痕”的考核制度,通过实地调研、群众评议等方式,了解干部的所思所想、能力大小、工作困难,切实把“摸鱼”行为抓出来、研究透,积极鞭策不为、激励担当,让干部心里服气、干得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