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干部担当需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正气充盈则干部队伍团结统一、充满活力;反之,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丧失斗志。现实中,一些人为了实现个人私利、达到个人目的,给自己“看不顺眼”“不对付”的干部“泼脏水”“使绊子”,不仅抹黑一个干部的清白,影响一个干部的声誉和前途,还破坏一个地区、领域的政治生态,必须旗帜鲜明打击,依法依规惩处,狠刹诬告陷害不正之风,向诬告者亮剑,给干事者撑腰。
诬告陷害之所以屡禁不止,成本低是重要原因。一通电话、一个链接、一封书信,看似“铁证如山”,实则可能是“道听途说”“移花接木”“无中生有”,经不起推敲和实践检验。这些不实反映,不仅让干部受了冤屈,组织调查更得“跑断腿磨破嘴”。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遏制诬告歪风,必须坚决惩治。应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公检法等部门联动作用,加大甄别研判力度,及时查处诬告陷害者。对理解偏差、一时冲动的“首犯”,一经发现,该批评的批评,及时引导重返正轨;对那些恶意举报、反复纠缠的“惯犯”,一经查实,要严格对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严肃惩处、绝不手软。只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形成震慑,才能“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祛邪扶正,方能激浊扬清。消除诬告影响,必须澄清正名。坚持打击诬告与澄清正名双管齐下,树牢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鲜明导向。着力构建诬告陷害行为“预防、问责、关爱”闭环,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诽谤的干部,必须第一时间澄清正名,并加强人性化关怀鼓励,使他们能够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轻装上阵,持续释放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
以案为鉴,更要警钟长鸣。强化警示作用,必须以案说法。要加大诬告陷害行为查处曝光力度,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严守纪法规矩,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扩大覆盖范围,形成震慑效应,做到应警应戒、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