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到,要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数字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我省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中,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通过“互联网+党建”健全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加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促进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促使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让广大农村群众和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捷服务;运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增强网络监督处置主动性和透明度,促进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农村群众在增强法治意识的同时依法维权更方便……全省认真贯彻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坚持谋划先行、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成效显著。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数字乡村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整体来看,数字乡村建设项目过多依赖政府投入,尤其在资金投入方面,对社会资本的撬动、吸引不足,多元化的协同参与、运营机制还需有效普及,开展数字服务具备较强实力的企业和人才短缺,对于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乡村数字新业态、新模式还需深入探索挖掘,等等。这意味着数字乡村建设仍需加大力度精耕细作,以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筑牢数字陕西根基。
精耕细作数字乡村,不断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提升乡村生活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治理转型。在此进程中,既要充分发挥数字乡村建设在培育农村新业态、新产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纳入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推进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园区、物流快递园区、电商直播基地、跨境电商园区硬件载体建设,又要搭建统一的农业农村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强化农业农村数据的整合利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数字化应用,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还要针对乡村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更高层次、更多样化的需求,加快线上线下资源融合,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向乡村渗透,丰富以人为核心的数字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精耕细作数字乡村,将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促使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稳定,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具体来看,一方面要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改善网络支付、网络信贷等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使金融业务延伸到各个乡村,另一方面要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信用”农村信息服务平台,扩大信用体系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让守信用的农村群众在审批程序、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获得实惠。不仅如此,还应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宣传数字普惠金融知识及国家财政补贴、小额信贷等相关政策信息,引导农村群众掌握手机银行和金融工具使用,为乡村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推动农业农村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数字化发展的浪潮滚滚向前,深刻影响着现代农业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我省要全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更强信号、更快网速、更优服务”,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精准化、管理服务智能化、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让数字发展的红利真正惠及广大农民、广袤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