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事业为上,是选人用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事业需要选配干部,要因岗选人、人岗相适,既要考察拟任人选的德才表现,又要考察岗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察“人”与察“岗”相结合。
干部选拔任用日常工作中,考察工作的重点往往放在考准察实干部的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方面,在没有理清楚不同岗位职责要求的情况下,干部德才表现往往成为无“的”之“矢”,不能很好满足人岗相适需要。选好人用准人,既要从多数人中选出优秀的干部,更要从优秀干部中选出最合适的人选,将其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推动选人用人从“谁该用”到“该用谁”转变。
在考察工作中,要坚持察“人”与察“岗”相结合,在考准察实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能力素质基础上,全面察准各个岗位的基本职责。组织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根据所在地区实际不断优化岗位“三定”方案职责,把岗位职责定准确、定全面,根据发展需要及时优化岗位要求,给每一个岗位精准“画像”。要充分了解掌握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发展定位,不同岗位的职能范畴对干部能力、专业的履职要求,坚持从具体岗位职责需求出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岗位缺什么人就补什么人,着力提高干部选任的人岗相适度和专业匹配度。
(作者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