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期限,但为民办事没有“休止符”。必须牢固树立“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的意识,将为民办事贯穿工作始终,持续把人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民办事是为人民谋幸福的直接体现,若思想认识不到位,党的宗旨意识就会淡薄,从而只求政绩、图虚名,未深入调查研究便“夸海口”“拍胸口”,许诺的事情撂在一边、束之高阁,把办实事弄成“放空炮”,不仅寒了群众的心,还会让党委政府失去公信力。思想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结果。只有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提高思想认识,根植为民情怀,拧紧思想开关,掌握各项本领,才能为群众办好事、办成事。
实干是最好的承诺。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要坚持守正创新、务求实效,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办,杜绝因想要“出名”而让“为民”沦为“为名”,积极营造干实事、求实效的良好氛围。不能简单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当作党史学习教育的“阶段性任务”,为“阶段性目标”作要求、凑任务,把日常该完成的工作当成为民办实事。要着眼群众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排忧解难抓在日常,让办实事、办好事成为行动自觉。
(作者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州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