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广大基层党组织闻令而动、扎实推进、坚决落实,为加强党对基层各项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条例》要求村党支部书记要同时身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现任的村党支部书记肩头的责任和担子更重了,同时话语权、决策权也相应更集中了,但对集中的权利不加强约束和指导,极易诱发基层的微腐败,为使“一肩挑”这项利国利民的措施产生旺盛的生命力,我认为应把握以下几点:
加强教育管理,每年除定期组织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轮训外,还应采取以会代训、考察学习、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村党支部书记视野,充分认识自身不足,准确定位自身职能,真正做到知敬畏、守底线,通过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武装;在工作中上级党委多指导帮助,同时要强化日常考评,以更严的标准重点考核,对特别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要给予更多荣誉激励,在评先选优中真正做到政策倾斜,切实把村党支部书记的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强化纪律监督,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相关党内监督体制机制,除了将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外,还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解决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村级事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将民主监督和严格落实责任制有机结合,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公开制度,保证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村级事务支部书记一人说了算。
严把进口渠道,新一轮的基层党组织换届在即,村党支部书记的任期也由三年延长至五年,上级党委也要精准研判、仔细甄别,坚持好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识人用人标准,把广大农村乡贤能人、有志青年选拨到村干部队伍中来,特别是要把爱农村、懂农业、爱农民、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村干部推选到村党支部书记的位置上来,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俗话说得好:“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既要抓牢选准合适的“一肩挑”人选,在“车头”提速的同时,更要把准“车头”的航向,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之路才能行稳致远。
(供稿:白河县双丰镇组织委员)